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八成以上
如今电动车纷纷上路,却带来了交通安全隐患。如上面这幅图所示,电动车造成的交通事故占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的80%以上。
全国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道路安全的法规
以电动车为主的非机动车已经成为许多城市的管理大患,广州甚至两度颁布“封杀令”。然而,面对巨大需求,宜疏不宜堵。在对代步工具难以约束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对驾驶人的约束。
止至2014年,全国并没有一部专门针对非机动车有细致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现行的法规所设定的处罚幅度和种类已落后于现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仅有一个条款有对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处罚规定,即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很明显这种处罚种类和幅度不能达到威慑的作用。这也是造成非机动车违章现象屡禁不止、交通管理机关执法难的重要原因。一个驾驶汽车谨慎的司机,开起电动车却可能鲁莽,因为认为电动车很安全,低估违章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