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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广东省 2016-3-17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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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bang12345678 at 2016-3-17 14:45:
嗯,确实如您所说,分体式的雨衣会安全许多,超车灯原来也以为会实用,但不知道是不是我没有研究透,因为车子的超车灯是和远光灯,近光灯的切换按键做在一起的,是一个自动回弹的按钮,使用的时候按下去,灯就亮 ...
其实叫它“超车灯”并不准确的,它是独立快速启动远光灯的一个装置,它也不是特定在超车时使用的。以下我整理了一下“行车灯语”,如有不正确的,还请广大车友指正交流。
灯语,灯语其实是人民在长期驾驶过程中总结出来非明文规定的民约,这种民约没有被列入法律法规,但是被大多数驾驶员认可并遵循,一般是由有经验的驾驶员口口相传给初学者和新手。
一、同向行驶的灯语:当绿灯放行时,前方畅通而前车不走,后车连闪灯两次表示提醒前车该走了;当前方路况畅通,前车占用快车道而车速明显低于最高限速值时,后车连闪灯两次,表示前车应该按规定行驶,以提高通行率;当后车打转向灯并且闪灯两次,表示后车准备变道或超车,前车应该注意安全让行;当前车与后车不足安全变道或超车距离,而前车此时打转向灯示意变道本车道时,后车闪灯一次表示同意前车变道并减速让行,后车连续闪灯两次表示不同意前车变道,此时前车不能强行变道,否则发生事故前车将负全责;当后车连续不断闪灯,行至前车并行,并且鸣两下喇叭,同时降窗拇指向后示意时,表示提醒前车有异常情况,如轮胎失压、车门没关好、物品失落等,此时前车应该在安全情况下靠边停车检查;
二、相向行驶灯语:一般指中间无隔离带的道路。夜间行驶时,当对向远方有灯光时,本车应该先切换近光灯,然后闪一次远光灯,表示相向有车行驶即将会车,提醒双方改用近光灯安全会车,如果对向车辆不理会继续使用远光灯,本车应该减速靠右行驶,或开启双闪灯靠边停车让行,可在未会车之前连闪灯三次并鸣喇叭提醒和抗议。在混合道路或中间虚线道路行驶时,当对向车辆借道超车或强行超车,而本车无安全条件让行时,连闪灯两次警示,并且减速尽量靠右行驶。当在较窄或拥挤的道路会车时,有条件让行的一方,应先停车,并闪一次灯,表示让行,无条件让行的一方应连闪两次灯,表示不能让行,对向车应该不能继续前行,否则可能会造成堵塞。
还有未列情形,请大家补充。安全出行,礼让三先,创建和谐有序社会,学习和遵守交通规则,全民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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