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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1: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去年也被贴单了,行政复议被驳回,提起行政诉讼。还没等开庭,交警支队主动退钱要我撤诉。
所以,停在非机动车线内应该没事了,分享给各位摩友。

违停照片.jpg (227.04 KB, 下载次数: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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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1:32 | 只看该作者
费时费力,LZ您辛苦了。但需要有人这样做,不然摩托车的路权会越来越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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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1:33 | 只看该作者
竟做打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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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1:35 | 只看该作者
进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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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浙江省 2016-3-10 01:39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谢谢楼主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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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10 02:07 | 只看该作者
行政诉讼怎么搞?只要提出来,衙门的多半没空跟你玩,发出来学习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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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07 | 只看该作者
退钱让你撤诉是因为200块还不够人家两个jj开庭到场的成本费(本消息来自手机摩托迷:http://wap.motorfan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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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09 | 只看该作者
我就说这种贴单的交警脑子不太好吧,自己人都看不下去的。
反正200都罚了,就多出50行政诉讼,办公室领导是看数量的,罚你200搞个行政诉讼案子,明显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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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12 | 只看该作者
停的真好,完全在线内,抓不到把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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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13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tinkle at 2016-3-10 10:07:
行政诉讼怎么搞?只要提出来,衙门的多半没空跟你玩,发出来学习下,呵呵


简单材料准备交法院,诉讼费50,举证义务是被起诉的单位的。很多法院还可以网上立案的,网上交费,都不用跑路。

其实真开庭当事人估计要败诉,不过人家是有考核指标的,这就是无形的压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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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1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老咸鱼 at 2016-3-10 10:09:
我就说这种贴单的交警脑子不太好吧,自己人都看不下去的。
反正200都罚了,就多出50行政诉讼,办公室领导是看数量的,罚你200搞个行政诉讼案子,明显吃亏了。


阿哥 这个怎么操作的 说说看 大家被CT欺负了 都可以这样浓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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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10 02:24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老咸鱼 at 2016-3-10 10:13:


简单材料准备交法院,诉讼费50,举证义务是被起诉的单位的。很多法院还可以网上立案的,网上交费,都不用跑路。

其实真开庭当事人估计要败诉,不过人家是有考核指标的,这就是无形的压力吧。


学习了,谢谢!
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吗?反正无所谓了,只要法庭排期就算成功了,50块钱让他陪我聊200块的#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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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2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guohexiaobing at 2016-3-10 09:29:
我去年也被贴单了,行政复议被驳回,提起行政诉讼。还没等开庭,交警支队主动退钱要我撤诉。
所以,停在非机动车线内应该没事了,分享给各位摩友。



费时费力,LZ您辛苦了。但需要有人这样做,不然摩托车的路权会越来越少。

我之前就说过  只要合法停在白线内  而不是随便停的话   走行政复议这条路  完全可以胜诉!

妖魔化摩托车的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只有正规军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   维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而不是在网上抱怨或者骂街  


只有申请复议的正规军摩友多了  规规矩矩开摩托的人多了  这种警察才会被别人耻笑  才会被局里的同事、跨区的同行、支队的领导所耻笑!!!


重要的事 不需要说三遍

#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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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27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quakelife at 2016-3-10 10:14:


阿哥 这个怎么操作的 说说看 大家被CT欺负了 都可以这样浓浓的


明显违法的驾驶行为没有搞的意义的啊!就是停车、不按规定的扣车这种模糊地带可以要求复议、诉讼的。你闯红灯、闯禁区去复议,人家不要送你去医院检查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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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29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老咸鱼 at 2016-3-10 10:13:


简单材料准备交法院,诉讼费50,举证义务是被起诉的单位的。很多法院还可以网上立案的,网上交费,都不用跑路。

其实真开庭当事人估计要败诉,不过人家是有考核指标的,这就是无形的压力吧。



阿哥  思路清楚的
下次要是有谁走了这条路 给大家直播一下
大家一起维护路权 CT执勤起来也会更加用心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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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30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tinkle at 2016-3-10 10:24:


学习了,谢谢!
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吗?反正无所谓了,只要法庭排期就算成功了,50块钱让他陪我聊200块的#27##27#


行政诉讼是倒举证的,不是谁主张谁举证。就是行政机关要举证他的执法行为是合法合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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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2:52 | 只看该作者
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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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楼主|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3:1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事实是很清楚的,我是停了、摩托车是机动车、抄报单也贴了。
我说如果非机动车车位不能停摩托车,是否意味着闸北物价局核准摩托车按照人力三轮车收费违法了。^_^

上海市闸北区物价局关于发布《关于规范本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闸价管(2006)002号

闸北区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非机动车停放收费行为,根据原上海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上海市定价目录>中区域性定价权限的通知》(沪计价督[2003]001号)和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沪发改价督(2005)00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收费的实际执行情况,现就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和收费标准作如下规范:      

一、关于收费主体

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非机动车停放收费单位。

二、关于收费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非机动车停放点(含学校专用非机动车停放点)。占用人行道路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必须符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管理和设置要求,设有清晰的停放指示标识。

三、关于收费标准

(一)非机动车临时停放:

1、自行车                                0.50元/辆/次;

2、电动自行车(普通助力型、踏板)、
燃油燃气助动车、小三轮车              1.00元/辆/次;
3、人力三轮车、残疾车                    2.00元/辆/次。
(二)非机动车长期停放:

1、自行车                                  7.00元/辆/月;
2、普通型电动自行车(助力型)             10.00元/辆/月;
3、踏板电动自行车(摩托化)、残疾车        15.00元/辆/月;
4、燃油燃气助动车、小三轮车               20.00元/辆/月;
5、人力三轮车                             30.00元/辆/月。

非机动车停放点必须由专人管理,无专人管理的非机动车停放点不得收费。在可长期停放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内连续20天停放非机动车的,按包月停放收费。

在非机动车停放点停放的摩托车按上述“人力三轮车”的标准收费。

四、相关说明

(一)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下浮,下浮幅度不限。对条件较好的停车点如需超过本通知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单位必须报请本局另行审批。

(二)非机动车辆停放费收入扣除直接管理成本的结余部分,用作非机动车停放点的维修和更新。

(三)本区学校专用非机动车停放点的收费标准仍按闸价管(2003)21号《关于加强闸北区学校非机动车辆停放收费管理的通知》执行。

(四)各收费单位必须明码标价,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做到价目齐全、内容真实,便于停放人和物价部门监督。

(五)对违反本通知收费的,由闸北区物价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二○○六年 五月 一 日起执行。之前本局关于非机动车停放收费标准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上海市闸北区物价局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 Last edited by guohexiaobing on 2016-3-10 at 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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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3-10 03:25 | 只看该作者
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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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3-10 03:32 | 只看该作者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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