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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北京市 2013-4-3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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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天涯一孤客 at 2013-4-3 22:42:
下午下班回来就看到这帖了,和管理层耶研究了一下,研究不出个所以然来。
请楼主给广大摩友一个明确的答复,这个援助是属于无偿援助还是属于有偿援助?也好让大伙儿心里有个底。
如主贴: 当你遇到以下情形时,请在广西摩友交流区发帖,我将及时免费解答你的法律咨询,维护你的合法权益。明确了网络法律援助范围仅限于网络或电话免费解答摩友的法律咨询。因此,网络法律援助属于无偿援助,并非有偿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受害人由于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困难(需受害人所在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而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向事故发生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受害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例如受害人在河池市南丹县范围内发生交通事故,因经济困难且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向南丹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申请获准后,由援助中心指派我担任受害人的特别授权代理人,代理其维权事宜,受害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给我及法律援助中心。
如赔偿义务人或责任人因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委托代理的,则需要支付相关的代理费予代理人。
[ Last edited by 法律咨询 on 2013-4-3 at 23: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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