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查看: 5906|回复: 8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真是谝个闲传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9 15: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六七年不骑车了。以前年轻不怕事,玩过几年高赛,摔车多次,虽说至今留有纪念,但心里从未怯过阵(多数高赛车身普遍较轻也是一个原因吧)。去年以来,忽然感到生命已过三分之二有余,不抽不吸,不玩不赌,惟一的爱也丢了,难道真要落个死了不如狗的下场?实在不甘心哪。于是,又准备入手一部车子,排量稍升一下级,有时间了出去跑一跑,但至今未能如愿。一则是有点恋旧,想找个劲龙、劲飙、GN250、封闭公子之类,但实在年代过于久远,而且基本都无手续。二则个小腿短,还有点肚子,现在的主流车型座高普遍都在780以上,加上车子也比较重,感觉有些吃力。前天看了钱江的202,车型小,灵活,比较适合,刚好有一部2000公|里的准新车约半价出售,后来又纠结品牌,排量,功率,机型(顶杆),没有下手。三则嘛,没钱还是主要因素。另外有点想不通,看了几部二手经典车,有的年代不是太远,但无一不是脱审,“牌本丢失无手续”。怎么清一色的“牌本丢失”?问了内行才知道,丢失是假,私藏是真。城市人灵醒,怕把牌本给你,出事担责。也许是山里人木气,以前转让过两部车,虽然因为客观原因(我三次报户上牌,车管所真未发登记证,要不我怎会三部车登记证书也清一色“丢失”),没能过户,但都把牌证给了人家。想法是,第一,不给牌证,人家怎么上路(当然,交易时对方都说要正常检验,结果当然只有一个,事实证明我木气,所以除一车子太早未上网外,一部车子电子警察至今经常提醒我去销户,其实两车都让人弄得尸首也没了);第二,即便不给牌本,万一发生大的事故当事人无力承担,警察还会根据车架号发动机号找到法律意义上的车主,躲是躲不掉(惟一的可能是称失盗或被抢,但后果可能会更重)。所以,我认为不给牌本,并不能完全消除法律责任,属于损人不利己的行为(难听了点,但事实似乎的确如此)。要想不担责任,办法只有一个(推到沟里去,不要卖钱,但推到沟里仍不能排除象我这样子的穷屌拣回去修修补补再上路)。说得太多大然,可能还惹别人不高兴,闲谝传。


------------
发布于摩托迷Android客户端    下载APP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钱 +12 收起 理由
沙琪玛 + 12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沙发
发表于 重庆市 2019-3-10 06:1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几部旧摩托车都是把牌本留下,然后把车架和发动机号码磨掉,当废铁卖给下家,虽然价格比较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板凳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22 00:59 | 只看该作者
哥哥文采了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22 02:5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
 楼主|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22 03:01 | 只看该作者
你这版主当得不称职啊,最近坛子里冷得很,浇灭了我心中的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6#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22 04:33 | 只看该作者
不同意你的观点   买卖二手车没有任何问题   车管所有一项业务叫“过户”   总想游走于法律之外  还要嫌弃法律管着你   这不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7#
 楼主|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22 07:17 | 只看该作者
好儿的爹 发表于 2019-3-22 12:33
不同意你的观点   买卖二手车没有任何问题   车管所有一项业务叫“过户”   总想游走于法律之外  还要嫌弃 ...

不是想游走于法律之外,是因为没有手续不能过户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8#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3-23 02:47 | 只看该作者
SY如歌 发表于 2019-3-22 15:17
不是想游走于法律之外,是因为没有手续不能过户了

没有手续 就不应该买卖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9#
发表于 陕西省 2019-4-1 03:55 | 只看该作者
SY如歌 发表于 2019-3-22 11:01
你这版主当得不称职啊,最近坛子里冷得很,浇灭了我心中的火。

微信的兴起,bbs论坛的没落,历史规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新帖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4-23 08:45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