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222.216.5.218/jgxx/jttg/2019-03-31/123318.html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三更半夜发的贴!不知道什么意思!摘自第十条,第二十一条。 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9-03-31 23:41:31 点击数:1147 来源: 作者:
十、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但以下情形除外: (一)属于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正三轮摩托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十一、允许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道路通行的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摩托车,在绕城环道以内道路通行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车辆有统一的外观标识; (二)驾驶人穿着有统一标识的服装; (三)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领并取得通行证,且驾驶时随车携带; (四)正在执行应急抢险、公共服务、执勤执法任务。
二十一、本通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2014年9月1日实施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同时废止。以往规定与本通告不符的,以本通告为准。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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