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2#
发表于 河北省 2019-1-31 08: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是发科。反正数理纠纷的起点是20元。但是请注意,这是200多年前的20美元,那时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今天的20美元就是一顿饭钱,门槛太低了,官司也要接,明显浪费司法资源,矛盾就来了,200年来的价值变化这么大,为什么法律规定不休的。12去哪吗?不是。试想一下,如果美元的价格变化是不是每年都忘带,这是极端情况下每天都要干不行啊,这样怎么是我对于法律没有一个稳定的预期,所以情况,就是病吧落后于现实。请注意,这不是把那个难度不是法律的性格就是能不改尽量会改。在一个天天喊创新的时代,我们心里对民办保守还是社会里?昨天方法学教授刘韩老师聊天他问了我一个问题美国民法规定法院受理就不能起点是二十那边但是请注意这是二百多年前的二十美元那时候是一笔不小的数字但是今天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