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咨询那么发达,拍着胸脯的说别人幼稚。你是喊口号喊得落伍了不会上网查了么。
既然你喜欢喊口号解读政策。
来来来,帮我们大家分析一下
2018年最新《上海市常住户口管理规定》http://sh.bendibao.com/zffw/2018314/191211.shtm里面的 第四章第一节 市内户口迁移 第二十九条 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 与房(地)产权利人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不具有直系亲属、配偶、配偶的父母关系的本市常住户口居民,以该房屋为实际居住地的,经权利人或者承租人同意,可以将户口迁入该房屋所在地址。别人的想法至少有政策上的可行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