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系一中年摩友,执业律师,长期论坛潜水,受益颇丰,今撰文详述2018年春京A摩托保号外迁历程,以飨众摩友,其间有作者对于相关政策、法律的介绍和思考,抛砖引玉) 2018年初,我购买了本田大贸店的一辆新车,打算落在自己已经用了4年的一个京A黄牌(牌照数字好,要保留)上,这就必然涉及我要将原来京A牌照上的车外迁或者报废,我原来的车也是大贸进口车,且公里数极少,报废不但可惜,简直是暴殄天物;我就将车挂在网站出售,这中间我也曾考虑过这车自行外迁留下或者自行外迁后再转回京B,但是各地政策迥异,比如:河北目前已不再接收超过三年的外迁车(可是,如果不超过三年,按北京政策,我自己这号牌都无法保留),内蒙某旗县要求外迁车须达到国V排放才接受(我也问了当地最大的摩托销售商,他那里的新车顶多是国III标准,他还没见过国V的摩托车,更没卖过),山东山西应该可以接收并办理,但我觉得路途遥远且当地不熟,我又不想为了这点小事再去搞什么利益输送啥的,算了,还是低价处理省事。最终卖车历时两个月,原价25%成交(2011年登记),且买家能够亲赴北京配合我的交易,再由他自行运走回去上牌。这里我再次感谢两千里外的买家,是他的专业和诚信最终完成了交易,使双方都留下了良好印象,祝买家用车愉快! 这里就出现了第一个问题,网络卖摩托车,如何成交和顺利履行交易:1、摩托车价值较高,运输不便,关键是牵扯到外迁手续和交车时间不一致,几乎无法按照某鱼或某城的规则来交易。2、既然无法利用现有某鱼或某城的网络规则来交易,我们只能回到现实中的《合同法》,通过合同详细约定双方权利义务,比如:签约双方主体是否真实;网络昵称和本人唯一性的确认;本合同经双方WX确认即成立并生效;约定定金或违约金;违约责任;合同变更的形式和效力;管辖法院;付款方式等。这些都是必须考虑的内容,而且都是不同于传统买卖合同交易方式的约定,须逐一斟酌清楚,否则后患无穷。 2018年3月初,我和买家通过照片和视频基本确认了车辆情况,通过手机WX签约,买家支付定金。3月5日,我驾车赶往北京南站接上了买家,前往看车,看车后一起前往位于盛华检测场附近的交易大厅(鑫盛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地图软件可搜到)办手续开过户票(这是明显违法的,法律规定销售自用二手物品,无须纳税),之后再去相邻的盛华机动车检测场办理过户(这其中还要另外找人骑车,过户时车必须去,买家本人必须去)。为了少跑冤枉路,我还特意找了代办的人,但由于出了一点意外,我们赶到盛华机动车检测场办理过户时大约16:40,这时工作人员就拒绝接收材料了,快到五点钟的时候,所有电脑都已关闭,工作人员已经消失的无影无踪了,大厅里面只剩下不少来办手续的人。 次日,买家和代办的人再次前往盛华机动车检测场办理过户和给买家拍照,据说只用了十分钟就全都结束了。 这里就出现了第二个问题,其实,在鑫盛旧机动车交易市场买卖双方签完合同并交付车辆后,应该说买卖行为已经基本完成了,这辆车已经归买方所有了,可是全部车款此时是否应该付给卖方?如果付了,一周后还有提档,难道让买家再千里迢迢跑一趟自己来取不成?如果委托卖家代取并转送,买家是否踏实?如果不付,卖家的利益如何保障,车子已经归买家了,如果买家违约咋办?这道题几乎无解,我认为这是复杂的交易流程给所有卖家和买家埋下的地雷,是天灾?是人为?是懒政?让达康书记来看看吧 再次感谢我此次的交易买家,是我俩的互相信任使我们顺利完成了上面的交易,3月12日,能够提档的第一天,我第一时间赶往十八里店车管所(全称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车辆管理所,南四环东路18号,地图软件可搜到),我拿着买家寄来的身份证和一张通知单领取了密封的车辆档案和大绿本。经过咨询得知,如果我要保留原号牌,唯一的凭证就是这个大绿本的复印件(大绿本原件要给买家上牌用),务必此时(因为上面有了此次交易的记录)详细复印好!当天下午我将全部材料寄回给买家,跟着去交了新车的购置税,购置税,可不是每个税务所都能交,大约是每个区只有一个地方可以交,一定要去下面这些地方,现金、手机转账、二维码、WX、某宝一概不接受,只认银行卡。在此衷心感谢每一位摩友、车友,为了给国家交点税,我们容易么?这里附上一个清单,好像清单上的都可以交车辆购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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