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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话声刚落我一看是个弯道我没压弯使车右转而是直走到马路中间这时见前方一辆吉利帝豪小车以每小时80码的速度正对我冲了过来,我叫了一声‘完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2、"我的意见是:我的摩托我自己修;他的汽车也他自己修;我的住院费双方平摊。但是史警官讲:‘这次事故摩托车占道行驶应负主要责任’,我说:‘汽车应避让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汽车应负主要责任,摩托车在他们面前是弱者’。"3、“事故的处理结果就像前面说的我陪汽车修理费4000元,当场我就对在场的史警官和汽车车主(老陶)讲:‘钱我一分也不出,摩托车我也不要了由老陶处理’,”
和当地摩友之间的事不评论,但从你描述的事故经过、事故处理上来看,负主要责任的情况下,居然可以说“弱者“、”钱一分不出“,要知道,交通法规不是保护弱者,而是保护遵守规则的人。换思路想吉利车主是否比你倒霉,不越线正常车道情况下,飞来横祸,车伤人,最后还要出钱修车,平摊医药费?
我们所有摩友一直追求的是不禁摩,和小车一样平等对待(比如上高速的权利),这个平等其中也就要求车手同样平等敬畏法规,只有敬畏法规,才能是敬畏生命,让我们能够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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