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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很多人有一个误区,就是受损失了,对方没钱,穷的掉渣,无可奈何。假如你圣母心了,请略过以下的话,假如特气恼想维权,你往下看。 写这段话不是我心理阴暗,而是要给一些找茬的人以教训,维护社会秩序,也有利于这些人改过自新。
对于这些人,能追究刑事责任的,就一定要追刑事责任,能民事赔偿起诉的,一定要去起诉。你可能白白打了官司拿不到钱,对方应为年纪大有病无法真正收监,家徒四壁没钱赔你,但是,对方并不是毫无影响,你花一二百元诉讼费,就断了他以后的路。现在这个社会征信体系很完善了,他被判刑,则影响几代人,判他赔你一两万,如不履行,法院是一定会将他拉入失信、限高的,失信2年而限高终生。一句话,除非他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主动赔偿你,否则他以后的人生就毫无发展了,坐高铁。坐飞机。办信用卡。办任何借贷。想进大公司。想招投标。想做生意当股东。。。。。。。统统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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