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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误导。
这事儿就不是老太一人贱,她全家都贱。她生病、住院、入殓都都不妨碍她的家人出来直接面对赔偿的法律程序。为什么得是她家人出来面对呢,因为她老了,疯了,又要死了,没有民事责任能力了,所以就应该由她的直系亲属,照顾她的法律意义上的家人滚出来执行法律的判决或者应诉。
所以,从他们家人的反应能狗看出这家人就想混过去,干了坏事不想认。
所以我坚决支持车主把司法程序进行到底。
说人情的,我觉得是基本概念没有搞清楚。这个事情首先是个法律层面的事(我的车没惹人却被人损伤了,我合法的财产权益受到了不法的侵害),法律层面的事情对方在耍赖就没有条件进入人情的范畴,就应当继续推进法律程序。
侵犯者都不想做人了,却要求受害人的我去理解他?没有这个道理。
遇到混球,就得先从法律层面把事情讲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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