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论坛

搜索
查看: 4831|回复: 2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有个高压防盗的想法,大家怎么看?

[复制链接]

状态   [当前离线]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5: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摩托防盗是个大问题,能否改装个高压电击器用在摩托上。
电击器的一端搭铁,另一端通过导线安在左把手上。电击器的电源通过继电器由钥匙门控制,关闭钥匙时电击器的电源接通,或者用单独供电的办法。
车体明显部位张贴明显提示,“高压危险 勿盗 勿动”。
大家怎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沙发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6:08 | 只看该作者
电伤人,要负责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6:22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ghy521rcs at 2016-1-24 14:08:
电伤人,要负责的

有明显 提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地板
发表于 浙江省 2016-1-24 06:39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6:4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骑着兔子 at 2016-1-24 14:22:有明显 提示。
几岁的小孩儿摸了被电伤怎么办? (本消息来自摩托迷手机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6#
发表于 广东省 2016-1-24 06:45 | 只看该作者
提示也没用,顶多责任负少点。
记得有新闻说过,住宅二楼装防盗电网,也要有资质公司来安装,按规定电压不超过多少。你这想法应该性质差不多吧,如果人家没看见提示靠近你的车停车时被电伤了,责任应该要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7#
 楼主|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7:05 | 只看该作者
Originally posted by 正版云飞扬 at 2016-1-24 14:45:
几岁的小孩儿摸了被电伤怎么办? (本消息来自摩托迷手机客户端)

只是在左把手上安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8#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7:46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安装遥控炸弹,发现车丢了打个电话引爆,具体制作方法很简单看看《拆弹部队》这个片子就都学会了,而且炸弹是单独供电的不和电瓶有关系。#19##19##19##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8:00 | 只看该作者
除了必要的法律责任外,你机车的电路中某些电极就是车架,高压电击同时,对这些用车架当电极的设备也是致命的。

比如一般踏板车发动机是发电机的地线。触发的地线也是外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0#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08:25 | 只看该作者
想法好 实现不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1#
发表于 辽宁省 2016-1-24 08:25 | 只看该作者
两个放电电极装在车座上,看起来就像铆钉。这样就不会伤到其他人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2#
发表于 辽宁省 2016-1-24 10:12 | 只看该作者
电死了人就踏实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3#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10:30 | 只看该作者
高压容易烧毁摩托车本身电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4#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10:32 | 只看该作者
你看过施瓦辛格那电影吗?那就是。。。
|||||||||
激光墙。看着啥也没有四根柱子。人一过就给切成块了。。。

请继续想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5#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11:04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有想法的人   呵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6#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12:14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应该可行的,应该设置成车轮一挪动才放电的那种,平时怎么碰都没有电。可以装个感应器。拆坏感应器也能触发放电。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7#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12:41 | 只看该作者
别伤着小朋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8#
发表于 广东省 2016-1-24 13:20 | 只看该作者
太危险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19#
发表于 北京市 2016-1-24 13:23 | 只看该作者
很傻很天真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状态   [当前离线]

20#
发表于 上海市 2016-1-24 14:35 | 只看该作者
明知此种行为会发生不良后果而放任其发生,罪责比疏忽大意而且发生的更大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下一页
发新帖

QQ|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中国摩托迷网

GMT, 2024-4-25 16:49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