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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北沙滩中石化加油,证照齐全,加油员说不是本人名下的摩托车不给加,
我问为什么,他说有规定,让我自己到墙根起儿看规定,
我一条一条都看完了,没这规定,就报警了,
派出所也说没规定只能给本人名下摩托车加油,还让我把电话给加油员,
奇葩的是,该加油员就说不给加,还让我别跟他“较劲”,这到底谁跟谁较劲啊?
我总觉得像水、电、天然气和汽油应该不属于普通商品,不是加油站说不卖就能不卖的东西,求证派出所后依然拒不加油,这是不是违反相关规定呢?
我想请教一下各位摩友,这“相关”规定是什么?我要去投诉。
------后续进展-------
后来弄清楚了,这加油站是合作款,全称叫北京三元石油有限公司北沙滩加油站。
我周一上午10点左右找中石化投诉的,周二上午没人回复我,我就又找中石化客服,周二下午三元给我回个电话,说加油站孙站长说“行驶证和车辆号牌不一致不给加油”,我跟三元处理投诉的人说这件事从头到尾都是驾驶证姓名与行驶证姓名不一致,行驶证有登记,号牌有录像,这俩绝对一致,那处理投诉的人说再了解了解,就再也没给我回复。
请教一下,这种第三方合作款的加油站,我还能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有一个对口监管部门,类似于医疗的卫生局,学校的教育局,加油站孙站长歪曲事实,我更不想忍了,一定得给丫们一个教训。
已留存录音证据,加油站要是敢说我给他们抹黑,我把录音刻成盘摔丫脸上。
[ Last edited by liudasu on 2015-11-18 at 23: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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