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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来自网上的消息,手机没有转成功,我在此再说明一下。文章的主要内容就是:
政协委员建议,取消私车年检,利民利国。理由是:
1,历来的都是形式,走场。
a,根本没有认真检查,就是“车管所”收钱而已。
b,车检检验”合格“后,车管所与个人,都没有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也没有尽任何义务;
2,取消车检,利民。车主不必花时间折腾,也免除了这部分经济开支;
3,取消车检,利国。国家花在在车检上的消耗全部免除。
最后文章作者问,你认可吗?
[ Last edited by husk2012 on 2015-11-16 at 18: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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